(原标题:*ST阳光信披不准确收警示函 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)配资门户
4月30日,*ST阳光(000608)发布公告称,公司及相关人员近日收到广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。
警示函显示,经查,*ST阳光存在以下违规行为:2025年1月24日,*ST阳光披露《2024年度业绩预告》,预计2024年扣非净利润为亏损9500万元至亏损14250万元,未披露营业收入情况。3月21日,*ST阳光披露《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》,预计2024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6500万元至28500万元,低于3亿元。同时,公司披露了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》,在披露2024年年报后,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。
广西证监局表示,*ST阳光披露的《2024年度业绩预告》未披露预计2024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亏损的情形,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)第三条第一款规定。
据此,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,凡于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3月21日期间买入且持有*ST阳光股票,无论在2025年3月2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,或可向公司索赔。符合条件的投资者,可通过微信公众号“大众证券报”(特征码:88)报名参与,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。
2024年年报显示,*ST阳光在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.68亿元,相较于上一年度同比下降17.21%。此外,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2.78亿元,归母净利润为-1.29亿元,扣非净利润为-1.45亿元。
此外,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,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,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,阳光股份存在水电费收入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情况,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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